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规定,现对“年产16万吨丙烯酸及酯项目填海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6万吨丙烯酸及酯项目填海工程
建设单位:珠海经济特区南水企业集团公司
联系人:张荷阳联系电话:13697784920/13825616500
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石化区
申请面积:39.9452hm2
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工作程序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联系人:史女士联系电话:020-89024336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与内容:
项目资料初步分析——现场踏勘及初步环境现状调查——识别主要海洋环境影响并拟定评价内容——建设单位发布公告收集公众意见——现状海洋环境质量调查和现场监测——污染源分析——海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对策分析综合论证——编制海洋环评报告书简本——公示报告书简本并汇总公众意见——提出减缓海洋环境影响建议和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完成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是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对项目建设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有利和不利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公布的联系方式提出意见。
环评承担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公众反映的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
珠海经济特区南水企业集团公司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