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修改情况以及具体贯彻实施的意见和措施。
《徐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已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8月30日制定,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9月26日批准,将于2013年1月1日施行。《条例》的颁布,将有效解决我市城乡规划建设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是对相关管理制度的深化与细化,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
修改后的《条例》,分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五十七条。《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突出公众监督、实践操作和环境保护,从而为建设美好徐州、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据介绍,《条例》颁布后,我市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强化城乡规划对空间资源综合协调、统筹配置的地位和作用。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规范城乡规划实施行为,加强城乡规划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公众参与、依法行政、社会监督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科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