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福顺恒[2013]招字第A-02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海口元载小学教学楼玻璃幕墙雨篷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投资[2011]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海口元载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海口元载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清市海口镇牛宅村;
2.2.工程建设规模:约投资92万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海口元载小学教学楼玻璃幕墙雨篷工程,土建、安装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文件递交及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3.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光盘等)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登记核查,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海口元载小学;
地址:福清市海口镇牛宅村,
电话:曾校长
联系人:1396093754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850812,传真:0591—87850812
联系人:林工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海口农村合作信用社
开户名称:福清市海口中心小学
帐号:9010711120010991005775
备注:元载小学教学楼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