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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苯乙烯泡沫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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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3-4-24 14:11:07
兰格钢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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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项目编号:THXZB2013-05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通化利民保温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的年产20000立方米聚苯乙烯泡沫板建设项目已由通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如下:
2.1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500㎡,整个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暖、电。资金来源为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通化县快大茂镇虎马岭村;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5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9月15日,工期117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投标申请人可从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3年4月22至2013年4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3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4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14时30分,提交到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通化利民保温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虎马岭村
邮政编码:134100联系电话:13844511768
传真:联系人:任志忠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方圆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626号
邮政编码:134100联系电话:0435-5225615
传真:0435-5225615联系人:陆岩
日期:2013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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