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螺杆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JiaxingBrotherStandardPartCo.,Ltd.)、摩根紧固件有限公司(IFI&MorganLtd.andRMBFastenersLtd.)倾销幅度为:19.54%.;浙江新东方紧固件有限公司(ZhejiangNewOrientalFastenerCo.,Ltd.):19.54%。
2012年5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3次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调查期为2011年4月1日~2012年3月31日。2013年4月9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初裁: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JiaxingBrotherStandardPartCo.,Ltd.)、摩根紧固件有限公司(IFI&MorganLtd.andRMBFastenersLtd.)倾销幅度为:20.05%;浙江新东方紧固件有限公司(ZhejiangNewOrientalFastenerCo.,Ltd.):20.05%。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18.15.5050、7318.15.5090、7318.15.2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