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丁立国认为,中国钢铁行业的海外拓展不再是单个企业间的竞争,而是以综合国力为代表的全方位的竞争(相关报道详见《中国冶金报》7月1日1版)。那么,为了更好地推进钢企“走出去”,政府应该做什么?
首先,在国家层面应该制定包括钢铁在内的产业链协同“走出去”战略规划,从而形成多个行业互相扶持、配套发展的局面。这个规划应该包括下游需求行业、钢铁等基础制造业,以及提供原料保障的矿山等行业,同时包括金融服务、国际贸易、技术服务等相关服务行业,实现抱团“走出去”,形成跨产业链的整体竞争优势。中国企业应该团结一心,顾全大局,从而实现总体利益的最大化。例如,政府可以在前期同对象国进行政府间的接洽和谈判,重点推进境外工业园区建设和融资安排,待项目签约后,再由企业为主体组团运作,有序进行,避免恶性竞争。
据丁立国介绍,日本政府通过洽谈国家级工业园区,利用亚行等金融机构低息贷款,为日本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走出去”的环境。这样可以尽可能地保障各行业协调、有序、有效、安全地“走出去”,避免出现单个行业、单个企业单打独斗的局面。
其次,具体到钢铁行业,应制定包括发展定位、区位抉择、投资趋向、政策支持、合作方式等内容的具体规划。这样,可以尽可能实现有序、有效和安全地“走出去”,避免走向恶性竞争,引起目标国家和地区的反感。
业内人士认为,钢铁行业的“走出去”不仅仅是出口产品,还包括“走出去”投资、建厂,以及上下游产品的协调行动等,这都需要国家规划。目前,国家在宏观层面已经推出了“一带一路”等全球化战略,但具体到行业,仍然需要更具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和规划。目前,国内钢材出口面临反倾销等贸易壁垒案件骤然增多的情况,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总体规划欠缺的问题。
再其次,政府层面应该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在外汇管制、资金支持、保险支持、税收政策等方面,应该有比较具体的操作方法。
我们看到,在德龙钢铁和其他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遇到的最突出问题就是融资难。政府应该全方位加大对钢铁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必要时可在融资、担保、外汇等问题上给予倾斜。实际上,政府为自己的跨国企业提供商业、政治、外交等方面支持,早已是国际通行的规则。因此,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遭遇他国政府不公正待遇时,政府应该有所为,确保本国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的合法权益。
最后,针对目前大多数钢铁企业“走出去”经验不足的实际,为了提高钢铁企业在海外投资的盈利能力,政府还有必要为企业提供一些信息咨询、投资建议、风险提示等服务,特别是在不同国家、不同标准的制定和互相认可以及组织联合投资等方面。
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对外投资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如果算上第三地融资的再投资,2014年我国的对外投资总规模应该在1400亿美元左右。但是,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中90%以上是亏损的。可以说,西方国家用上百年的时间实现了本国企业的“走出去”并获得了较高的国际地位,而我国改革开放还不足40年,“走出去”战略正式提出还不足25年,我们仍处于学习的过程中。
当前,全球经济正处于大变革时期,我国应借此机会加快国内有实力企业的全球化布局,同时,为钢铁企业高质量地“走出去”提供更多的帮助,从而打响中国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