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钢结构建筑的推广和应用,国家已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方面,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原适用的17%下调至13%,增值税税负明显降低;2022年加大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二是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是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一是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二是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符合条件的可按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此外,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国家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等优惠政策。另外对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有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等等。符合条件的建筑业相关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地方,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继续落实好财税支持政策,持续推动钢结构建筑的推广和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