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用铝合金型材的现场检验,应将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型号、规格、批号的铝合金型材作为一个检验批,每批应随机抽取3%且不得少于5件。本检验记录应按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进行。
幕墙工程使用的铝合金型材,应进行壁厚、膜厚、硬度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用于横梁、立柱等受力构件的截面受力部位的铝合金型材壁厚实测值不得小于3mm。壁厚的检验,应采取分辨率为0.05mm的游标卡尺或分辨率为0.1mm的金属测厚仪在杆件同一截面的不同部位测量,测点不应少于5个,并取最小值。
膜厚的检验,应采用分辨率为0.5um的膜厚检测仪检测。每个杆件在装饰面不同部位的测点不应少于5个,同一测点应测量五次,去平均值,修约至整数。
硬度的检验,应采用韦氏硬度计测量型材表面硬度。型材表面的涂层应清除干净,测点不应少于3个,并应以不少于3点的测量值,取平均值,修约至0.5个单位值。
铝合金型材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型材表面应清洁,色泽应均匀。2、型材表面不应有皱纹、裂纹、起皮、腐蚀斑点、气泡、电灼伤、流痕、发粘以及膜(涂)层脱落等缺陷存在。铝合金型材表面质量的检查,应在自然散射光条件下,不使用放大镜,观察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