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新技术。全面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建筑应用新型墙材率“两率”均达100%,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率达75.8%。 拓展新市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严格贯彻落实《市住建局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部按绿色建筑要求进行建造。成功申报省级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城市,制定《池州市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创建工作方案》和《池州市绿色生态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有效推动了绿色规划体系、绿色城市建设、绿色建筑推广、智慧城市管理和绿色生活倡导等五大行动开展。以试点示范工作为突破口,积极组织申报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带动全市绿色建筑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全过程监管,对要求实施绿色建筑标准的建设工程,在前期规划条件、图纸审查、施工过程监管、事后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政策能执行到位。截至目前,全市绿色建筑项目竣工面积330.55万平方米,占比45.09%。成功申报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8个,争取奖补资金594万元;有序推进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创建,获得试点补助资金270万元;建成池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并接入10栋试点建筑。 发展新业态。根据《池州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要求,将装配式建筑要求列入地块规划条件。培育市场主体,学习借鉴国家及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建设经验,引进或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推动产业基地建设快速启动、壮大规模。加快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研究制订《关于推进池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该市装配式建筑推广和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装配式建筑发展态势良好。截至目前,该市装配式建筑竣工面积87.3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15.61%。目前该市装配式建筑企业共16家,产能约220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2个,总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中电建池州长智建工有限公司申报首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正在审批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