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农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大力发展装配式农房,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快农房建设现代化,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围绕发展目标,重庆将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非轻钢)农房,创新建造方式,提高农房建设品质和建筑节能水平。到2025年,建成一批“结构安全、功能现代、风貌乡土、绿色环保”的宜居示范装配式农房。 在重点任务方面,通知提出,开展试点示范,支持在新建的村民聚居点、民宿集中区等项目中优先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高标准建设示范样板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鼓励装配式农房采用设计、采购、生产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探索建立与装配式农房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制度。 推行装配式农房全装修与主体结构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装修模式,促进材料、部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等技术的应用,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农民个性化需求。 建立装配式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用地审批、建设规划审批和施工过程、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等各环节的管理,强化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依托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试点示范工程项目,建立装配式农房建设培训基地,分类开展基层装配式农房建设管理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培养一批装配式农房建设管理人才和实用型技能人才。 整合装配式农房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施工、维护资源,合力攻关装配式农房建设关键节点技术,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合作,推动装配式农房产业集聚发展。 据了解,重庆将按照“农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市级财政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对农民建设自住自用的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每平方米补助500元;对企业(个人)建设用作民宿等经营性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每平方米补助200元。市级财政补助的装配式农房,除基础可现场浇筑或砌筑外,其他主体结构构件(梁、柱、楼板、内外墙板、楼梯等)应全部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构件进行现场组装。 此外,重庆还将加强各类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开展装配式农房建设的项目和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建设装配式农房的农民提供分期建房贷款,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探索建立农村房屋保险制度,鼓励保险公司设立并提供装配式农房质量安全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跨年度平衡,次年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