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保定容城消防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消防人员在对某鞋业有限公司新建钢结构生产车间工程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的防火涂料为不合格消防产品。
经了解,该单位新建钢结构生产车间使用的防火涂料为北京某公司生产,并由其负责施工。消防人员在现场对部分已完工的涂层外观、厚度、状态及膨胀倍数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涂料过火达指定时间后,发泡膨胀倍数不足,根据《消防产品现场判定报告》相关规定,监督人员现场判定该防火涂料为不合格消防产品。
北京公司违反规定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规定,消防人员对不合格的防火涂料进行了扣押,责令该单位立即更换合格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容城消防依法当场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北京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