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6日,欧盟委员会公布通知布告称,因为2011年7月28日,世贸构造争端办理机构采用了中国与欧盟就欧盟对华钢铁制紧固件反推销案的上诉小组和专家小组陈述,上述陈述以为欧盟在对华钢铁制紧固件反推销案中违背了相关划定,是以欧盟委员会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钢铁制紧固件进行反推销期中复审备案查询拜访。涉案产物海关编码为73181290、73181491、7318149九、7318155九、7318156九、73181581、7318158九、73181590、73182100、73182200。
欧盟委员会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钢铁制紧固件进行反推销期中复审备案查询拜访。
2007年11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钢铁制紧固件进行反推销备案查询拜访;2009年1月,欧盟对此案作出必定性终裁。2009年7月31日,中国请求与欧盟就上述反推销步伐举办商量;2009年10月12日,中国请求建立专家小组;2010年12月3日,专家小组陈述被散发给各世贸构造成员;2011年3月25日,欧盟提出上诉;2011年7月15日,上诉专家小组陈述被散发给各世贸构造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