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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石材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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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3-4-27 11:50:14
兰格钢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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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XZ(宁)13001
开标时间:2013-05-0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霞浦县公安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宁)1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石材幕墙工程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08]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霞浦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霞浦县新城区B-06地块;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办公楼石材幕墙:外墙为石材幕墙,面积为5613.6?,幕墙设计计算高度63m。会议室石材幕墙:外墙为石材幕墙面积为1683?,两个点支玻璃雨篷,幕墙设计计算高度13.5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由招标人确定之日起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榕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6.3监理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7.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8.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本企业的员工,且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详见闽建筑[2011]39号文件的规定;
2.9.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2.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_;
2.1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2.14.根据宁建建〔2012〕185号《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渣土车安全管理的通知》,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对渣土车的处置管理,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且重新招标费用由其承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4月28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恒信工程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技术文件、电子文档)每份售价300元、图纸每份售价300元。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5月6日上午9时00分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6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公安局
地址:霞浦县城关
电话:13950553809邮编:355000;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宁川路南段东侧市检察院宿舍1#楼601室,邮编:352100
电话:0593-6107899、0593-2706123,传真:0593-6107988
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霞浦县支行
开户名称: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1407002929010022341
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建设局九楼
电话:0593-8883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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