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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设计中玻璃幕墙与铝合金门窗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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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3-9-2 14:00:29
兰格钢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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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与铝合金门窗同属建筑外维护结构,在工程设计中有不少共同点,也有很多不同点,笔者从事门窗与幕墙设计工作多年,积累了不少关于门窗和幕墙设计工作中的相同和不同之处,现将几种典型的不同点进行汇总,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概念的区别
很长一段时间内,行业内部对于幕墙和门窗的概念界定一直未能统一意见,两者同属建筑维护结构,均不分担主体结构的受力,某些边界做法却让定性门窗还是幕墙成为难题,不少公司为保证外观,同时考虑节约成本,常常采用门窗料设计制作成幕墙效果,在某种程度上,不但给施工验收带来麻烦,同时由此制作的维护结构也给安全埋下了隐患。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延续,行标《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对玻璃幕墙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定义:由支撑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维护结构或装饰线结构。
这里面提到了一点: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门窗作为支座在主体结构洞口内的维护构件,无法满足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的能力。在幕墙设计中,将整体框架悬挂在主体结构的外侧,通过设计伸缩缝等构造措施可确保相对位移的实现。
二标准规范的区别
国家推出《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作为最新的门窗国标,每个省、地区,均有各自的省(地)标。例如江苏省《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5)、广东省《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等等,在铝门窗工程设计中满足国标要求的前提下,须尽量满足各地区省标的要求,确保地方验收合格。《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作为门窗工程性能检测和定级的最新国标。《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一直以来作为幕墙行业标准的龙头,得到业界的普遍认可,国标《建筑幕墙》GB/T21086-2007则对幕墙系统进行了更加全面的阐述和约定;《建筑幕墙》(GB/T21086-2007)、《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2007)为幕墙工程性能检测和定级提供了依据和方法等等。
三用材的区别
(1)铝型材
《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中对铝窗型材壁厚作出清晰、明确的规定:外门窗框、扇、拼樘框等主要受力杆件所用主型材壁厚应经设计计算或试验确定。主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最小实测壁厚,外门不应低于2.0mm;外窗不应低于1.4mm。《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对幕墙型材的壁厚作出明确规定:当横梁跨度不大于1.2m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的部位不应小于2.0mm;当横梁跨度大于1.2m时,其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立柱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
(2)玻璃
2003年12月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规定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1)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2)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3)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建筑幕墙》GB/T21086-2007中对幕墙玻璃的应用作出如下规定:幕墙玻璃的公称厚度应经过强度和刚度验算后确定,单片玻璃、中空玻璃的任一片玻璃厚度不宜小于6mm,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不宜小于5mm,夹层玻璃、中空玻璃两片玻璃厚度差不应大于3mm;幕墙玻璃的反射比不应大于0.3;幕墙用中空玻璃的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9mm.
四与主体连接方式的区别
门窗的安装分为干法和湿法安装两种。干法为在洞口墙基体上预先设置金属附加外框并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待洞口墙体表面装饰湿作业全部完成后,再在附加框架上固定门窗的安装方式;湿法为在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开始前安装门窗,采用连接件在洞口墙基体上固定门窗框,然后对门窗框与洞口墙体间隙进行密封处理的门窗安装方式;玻璃幕墙作为悬挂在主体结构外侧的维护构件,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并宜具有三维位置可调的能力;玻璃幕墙构件连接处的连接件、焊缝、螺栓、铆钉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的有关规定,连接处的受力螺栓、铆钉不应少于2个等等。
五性能的区别
门窗性能等级与幕墙分级标准不一致,相应要求也不相同。
(1)、国标《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为建筑门窗的性能制定如下分级标准:
建筑外门窗气密性能分级表
分级12345678
单位缝长分级指标值q1/[m3/(m•h)]4.0≥q1>3.53.5≥q1>3.03.0≥q1>2.52.5≥q1>2.02.0≥q1>1.51.5≥q1>1.01.0≥q1>0.5q1≤0.5
单位面积分级指标值q2/[m3/(m2•h)]12≥q2>10.510.5≥q2>9.09.0≥q2>7.57.5≥q2>6.06.0≥q2>4.54.5≥q2>3.03.0≥q2>1.5q2≤1.5
建筑外门窗水密性能分级表单位为帕
分级123456
分级指标△P100≤△P<150150≤△P<250250≤△P<350350≤△P<500500≤△P<700△P≥700
注:第6级应在分级后同时注明具体检测压力差值
建筑外门窗抗风压性能分级表单位为千帕
分级123456789
分级指标值P31.0≤P3<1.51.5≤P3<2.02.0≤P3<2.52.5≤P3<3.03.5≤P3<4.04.0≤P3<4.54.5≤P3<5.05.0≤P3<5.5P3≥5.0
注:第9级应在分级后同时注明具体检测压力差值
(2)、国标《建筑幕墙》GB/T21086-2007为玻璃幕墙的性能制定如下分级标准:
建筑幕墙抗风压性能分级单位为千帕
分级123456789
分级指标值P31.0≤P3<1.51.5≤P3<2.02.0≤P3<2.52.5≤P3<3.03.5≤P3<4.04.0≤P3<4.54.5≤P3<5.05.0≤P3<5.5P3≥5.0
注1:9级时需同时标注P3的测试值。如属9级(5.5kPa)
注2:分级指标值P3为正、负风压测试值绝对值的较小值。
建筑幕墙水密性能分级表单位为帕
分级12345
分级指标△P固定部分500≤△P<700700≤△P<10001000≤△P<15001500≤△P<2000△P≥2000
可开启部分250≤△P<350350≤△P<500500≤△P<700700≤△P<1000△P≥1000
注:5级时需同时标注固定部分和开启部分△P的测试值。
建筑幕墙气密性能设计指标一般规定
地区分类建筑层数、高度气密性能分级气密性能指标小于
开启部分qL
m3/(m•h)幕墙整体qA
m3/(m2•h)
夏热冬暖地区10层以下22.52.0
10层及以上31.51.2
其他地区7层以下22.52.0
7层及以上31.51.2
建筑幕墙开启部分气密性能分级
分级代号1234
分级指标值qL/[m3/(m•h)]4.0≥qL>2.52.5≥qL>1.51.5≥qL>0.5qL≤0.5
建筑幕墙整体气密性能分级
分级代号1234
分级指标值qA/[m3/(m2•h)]4.0≥qA>2.02.0≥qA>1.21.2≥qA>0.5qA≤0.5
开放式建筑幕墙的气密性能不作要求。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对铝合金门窗和玻璃幕墙的气密性能等级进行了指定:
1)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4级。对应《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中的分级标准,应为新标准的6级。2)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中规定的3级。对应《建筑幕墙》GB/T21086-2007中的分级标准应为新标准的2级。
装饰工程设计中门窗与幕墙的区别,以上仅仅列举了一小部分,种种不同需要设计师们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这些将有助于设计者加深对门窗、幕墙行业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为更好的设计门窗、幕墙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5)、《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
[2]《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
[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建筑幕墙》GB/T21086-2007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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