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玻璃标准起草单位赴山东调研

 //www.lgmi.com    发表日期:2015/5/6 16:51:25  兰格钢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日用玻璃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制定《日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进度,2015年4月27日—29日,《日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孙晓峰主任助理、王靖工程师,中国日用玻璃协会赵万帮秘书长与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王均光秘书长,中国日用玻璃协会瓶罐专委会曹青山常务副主任一行组成的调研组赴山东烟台长裕玻璃有限公司、烟台新中萃玻璃包装有限公司、山东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就行业污染物排放治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烟台长裕公司董事长朱鹏程、常务副总唐广寿、总工姜恒国;烟台新中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强、常务副总王云波;山东药玻公司总经理扈永刚、常务副总张军、总经理助理、制造部部长陈刚等接待调研组,就公司的污染物,特别是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治理过程进行了详细介绍,随后调研组现场察看了处理设备。

    该三家企业在大气污染物治理方面与有关环保设备公司合作,结合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各自燃料的不同,尝试了很多方法,目前主要治理方案为:

    ⑴、烟气→半干法脱硫→电除尘→预热(天然气加热)→SCR脱硝→余热锅炉→风机→烟囱(以石油焦粉为燃料,含硫量控制在2%以下)

    ⑵、烟气→预除尘(电除尘)→SCR脱硝→余热锅炉→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风机→烟囱(以石油焦粉为燃料)

    ⑶、烟气→余热锅炉→布袋除尘→SCR低温脱硝→双碱法脱硫→风机→烟囱(以发生炉煤气为燃料)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

    1、目前我们行业的各企业都非常重视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很多企业将环保工作作为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专门的部门,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摸索和开发适合我们行业的烟气处理技术和设备;

    2、从调研的几个企业情况看,前期均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烟气治理的尝试工作,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总体来说整个烟气处理系统一次性投资成本高,基本上除尘、脱硫、脱硝一整套设备需投入约1000万元,且运行期间维护费用大;

    3、因行业自身工艺特性,且企业间使用不同的燃料,排放的烟气成分比较复杂、温度较低,目前国内适用于我们日用玻璃行业的烟气治理技术相对不够成熟,很多技术和设备尚处于摸索阶段;同时,地方环保政策中允许使用的处理技术不一致,增加了企业选择的难度;

    4、整个处理设备占地面积较大,目前大部分企业正在运行的窑炉和厂房没有预留相应的空地,对于这部分企业来说,如何安装整套环保设备是面临的一大难题;

    5、因行业的生产特点,窑炉运行期间需20-30分钟之内换向一次,安装了正常运行的环保处理设备也易造成短时间内排放超标;同时,在环保设备运行过程中,清理检修间隔时间短,且需层层上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手续繁琐;

    6、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日用玻璃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各地对日用玻璃行业执行排放标准的随意性,各企业均迫切希望适合日用玻璃行业生产特点,综合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日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尽快出台。

    从调研总体情况来看,国内除尘和脱硫设备和技术相对比较成熟,处理效果尚可,但能适合日用玻璃行业长期和稳定运行的脱硝技术和设备尚需有关环保设备生产企业进一步努力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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