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月1日起,对涂料企业生产的涂料产品按照销售额4%征收消费税,其中经权威部门检测确认VOC含量低于420g/L(含)产品可免于征税。《通知》发布后,在涂料行业掀起了轩然大波。涂企普遍认为,此税收政策出台过于仓促,未充分考虑涂料行业实际情况,具体操作中会有许多问题。
但是法令既出,势必执行。涂料消费税征收在质疑声中艰难起步,半年多来实施效果如何?企业对此有何反应?日前记者采访了浙江省涂料行业协会及部分涂料企业。
政策不明疑问重重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该项政策本身不够细致完善,无论是各地税收执法部门还是涂料企业,对于政策的理解模糊不清,涂料消费税新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麻烦。
有涂料企业反映,《通知》规定,VOC含量低于420g/L(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企业要证明产品属于免征范围,就需要提供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涂料产品繁多,往往同一系列产品可能就有几十种,如醇酸树脂漆类,就有清漆、色漆等;色漆又有磁漆、调合漆、防锈漆、底漆等品种;磁漆又有红、黄、蓝、白、黑等品种;红色又有大红、紫红、粉红等系列品种。有些只是颜色有差别或者个别成分有微调,如果每种产品都要提供检测报告,对于企业来说需要耗费很大的费用和精力。由于《通知》对此并无明确规定,企业迫于无奈只能逐一检测。
“一次送检81个品种,其中很多就是同一品种不同颜色,每个品种VOC的检测费950元,企业花费的检测费高达8万元。”浙江一家涂料企业相关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更让企业郁闷的是,新政出台以后,由于时间紧迫,VOC检测扎堆进行,一些检测机构趁机涨价,每个涂料品种VOC检测收费一度高达1800元,而且还要排长队,令涂料企业叫苦不迭。
还有企业反映,VOC的检测方法也不统一,有气相色谱法、固体法等等。现行政策并没有对检测方法给出明确要求,因此各地在执法过程中也是执行不同的标准,造成了新的不公平,企业对此也深感不满。
重税之下谋求转型
从记者在浙江涂料行业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尽管困难重重,但是在经过最初的混乱之后,涂料企业正在逐步消化新政带来的影响,有实力的企业正在积极推动产品结构调整,从传统产品转向低VOC的环保型产品或者水性涂料产品,这也标志着新政所期待的效果开始有所显现。
浙江天女制漆有限公司通过与武汉理工大学共建天女涂料技术研究院,重点围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高性能、水性化功能涂料研发,合作开展了以地沟油、废聚酯合成低黏度高固体醇酸树脂及在防腐涂料中应用的研究等10多项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目前部分项目成果已申报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5项成果转化投入批量生产或应用。
浙江大桥有限公司开发的水性工业漆今年已全面推向市场。今年6月份,公司举行了规模浩大的水性工业漆推介会暨客户洽谈会,60多家经销商参加。目前该公司生产水性环氧、水性醇酸和水性底面合一部件漆等系列产品,已经在省内外诸多工程厂家得以成功应用。公司位于德清工业园区的年产3.5万吨环保漆生产装置也在紧张建设之中。
完善规定为时未晚
采访中,涂料企业对于征收消费税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环保方面的积极意义,大多持肯定态度。他们认为,政策发布初期之所以会在行业引起那么大的反应,主要原因还是实际征收范围和起征时间与企业的预期相距太大。比如涂料按照形态分溶剂型涂料、水性涂料和粉末涂料,对溶剂型涂料征税,企业基本都有心理准备,但是水性涂料粉末、涂料本属于国家鼓励优先发展的环境友好型品种,居然也被列入征税范围,虽然说有VOC这一免征指标,企业还是觉得难以理解。另外,就是1月份发布征收涂料消费税文件,2月份即起征,时间过于仓促,这也是新政被诟病的主要原因。反观电池行业,虽然是同一天同一个文件出台的政策,但是电池行业的起征时间却是2015年12月31日,有近10个月的缓冲期,企业的反应就从容得多。
浙江涂料工业协会秘书长马新华认为,行业产品种类繁多,专业性很强,税收执法人员如果缺乏专业知识,加上政策界限不明,执行过程中很容易产生人为的偏差,给企业带来各种困扰,这对于法规的严肃性和执行效果无疑会带来不利影响。为此,她建议政府部门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近期以来消费税实际征收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尽快制订全国统一的涂料VOC检测标准和针对涂料行业消费税征收的实施细则,从而更加有效地促进涂料行业的转型发展,这也是涂料企业共同的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