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15]2356号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新建青海祁连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青发改铁航〔2015〕741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你省民用运输机场布局,改善当地对外交通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新建青海祁连民用机场。
二、项目建设地点在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境内。本期工程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18万人次、货邮吞吐量40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长3400米、宽45米的跑道和1条垂直联络道,跑道主降方向设置I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和仪表着陆系统,次降方向设置B型简易灯光系统;3000平方米的航站楼、4个机位的站坪、合计4290平方米的辅助生产生活用房;1座塔台和800平方米的航管楼,以及通信、导航、气象、供油、消防救援等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11.73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1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5.66亿元,其余投资由你省安排财政性资金解决。
四、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机场顺利建成投产。
(二)加强机场及周边地区的规划控制,保护好净空和电磁环境;同步建设场外配套设施,完善地面交通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