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通报2015年云南省建筑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共抽查67家生产企业104个批次产品,有10家生产企业10个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62%。
建筑玻璃是重要的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材料。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玻璃成型及加工工艺不断创新,建筑玻璃的功能已不再仅仅是满足采光要求,而是具有能调节光线、保温隔热、安全(防弹、防盗、防火、防辐射、防电磁波干扰)、艺术装饰等特性,建筑玻璃品种也从普通玻璃发展到夹层、钢化、离子交换、釉面装饰、化学热分解及阴极溅射等新技术玻璃,使玻璃在建筑中的用途不断扩大,用量也迅速增加,成为继水泥和钢材之后的第三大建筑材料。
2015年4月-7月,云南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此次抽查由云南省玻瑭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具体负责。抽查的重点产品为建筑用钢化玻璃、建筑用夹层玻璃、建筑用中空玻璃、建筑用平板玻璃;抽查的重点对象为云南省境内生产企业;样品的抽样、检验严格按照《建筑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有关规定执行,重点对玻璃重要性能指标和涉及安全的指标进行检测。
本次共抽查67家生产企业104个批次产品,涉及全省14个州市,经检验,有10家生产企业10个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62%。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昆明,楚雄和曲靖,其中:昆明地区有8家生产企业不合格,楚雄和曲靖分别有1家企业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全部为建筑钢化玻璃,不合格指标主要是碎片状态、落球冲击剥离性能等项目。
对此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云南省质监局已全部移交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目前,10家抽查不合格企业已完成整改,并提出复查申请。经云南省质监局组织复查,10家生产企业抽查不合格产品全部整改复查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