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位于深圳市中心二路的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工地四层至五层之间的一块幕墙玻璃突然爆裂,脱落的玻璃碎片使在楼下施工的4名工人不同程度受伤(实际2人,另外2人伤势极轻)。事件发生后,幕墙承建方沈阳远大铝业公司上下高度重视,项目部人员迅速抵达现场,进行伤员救治,对事故发生区域进行警戒隔离,积极配合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现场调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玻璃爆裂问题的分析和评估。具体情况简报如下。
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外墙采用玻璃幕墙,幕墙面积约17万平方米,其中大堂1-5层为框架式幕墙,使用19mm超白钢化玻璃,6层以上为单元板块式幕墙,玻璃采用中空钢化夹胶玻璃,8+1.52PVB胶片+8+12(中空层)+12超白钢化。
施工过程中,玻璃爆裂发生的具体位置是大堂T12系统的框架式幕墙,位于西立面S-R轴、标高在20.8米-22.6米、4-5层层间的一块19mm超白钢化玻璃,规格为3*1.8m。
对于事故原因的初步调查结果,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2016年6月29日的简报中原文描述如下:
“此部位选用的玻璃为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的19mm的单片钢化玻璃。初步分析,该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该处采用的19mm厚超白全钢化自爆引起,原因如下:
①钢化玻璃都有自爆的可能性,尽管超白玻璃的自爆率很低,约在千分之三左右,但是仍会有自爆的可能;
②从破碎的玻璃状态,颗粒细小,是钢化玻璃破碎的状态,破裂的玻璃上半部已经脱落;
③经现场检查,此部位的施工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玻璃处在层间部位,排除人为破坏及施工过程外力破坏的可能性;
④玻璃爆裂时间在下午4点左右,此时气温较高,是玻璃自爆的诱发因素。
同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该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要求如下:“事故发生后,我局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了解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责成责任主体对受伤人员进行妥当治疗,为保障该工程竣工后的安全使用,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相关责任主体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求建设单位协同项目参建各方,并邀请幕墙设计专家,对项目幕墙采用的玻璃的品种、规格及构造措施的安全性进行重新论证,如不符合设计规范的必须整改;
二、要求建设单位协同项目参建各方,并邀请幕墙施工专家,对项目幕墙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如不符合设计图纸的必须整改;
三、要求建设单位协同项目参建各方,及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对项目爆裂的幕墙玻璃进行分析、鉴定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玻璃爆裂带来的风险。
【专家分析评估研讨的结果】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业主、监理的要求,沈阳远大铝业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邀请了5位专家,会同业主、监理、设计院及各方代表,对该事件进行了专题研讨。与专家听取了远大公司对本工程设计、施工介绍,经过现场质询及各方充分讨论后,形成以下四点专家意见:
①专家根据提供的资料,推断此次玻璃的破损应属于自爆,并且今后仍存在自爆的可能性,该处设计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②建议现有的单片钢化玻璃应采取安全补救措施,特别是对外倾部位的单片钢化采取应急隔离措施;
③对自爆处幕墙的结构计算,安装效果应进行再次的校核和现场检查;
④建议对项目其它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包括钢化玻璃、石材、大型装饰条、开启窗扇等;
分析评估研讨的结论是属于自爆,且该处设计符合现行规范。
【沈阳远大铝业公司表态】
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幕墙工程由我司承建,施工设计和选材完全按照业主、设计院和幕墙顾问的技术要求进行,同时也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同时,施工质量也进行了全方位控制,均通过了监理验收,并得到了各方的肯定。
此事件虽为玻璃自爆的偶发事件,但事件发生后,公司上下高度重视,反应迅速,项目部人员及时抵达现场,进行伤员妥善救治和安抚慰问,对事故发生区域进行警戒隔离。同时,会同监理共同对事发现场所有的玻璃进行一次排查,并组织玻璃生产厂家到现场对已经安装完成的玻璃进行检查、检测和排查以确保安全。并且,现场此部位正下方施工期间,已经设置临时防护棚,防止其他可能的高空坠物造成的伤害。另外,我司还积极配合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现场调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玻璃爆裂问题的分析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