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12月1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与京张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签订了《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站前工程物资采购合同》(F05钢轨扣配件),合同涉及金额为145,277,867元。
以下是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铁路扣件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与京张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签订了《新建北京至张家口铁路站前工程物资采购合同》(F05钢轨扣配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七号重大合同公告》格式指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属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高速扣配件
数量:1,141,446套
金额:145,277,867元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京张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西道口沙岗村4号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08室
法定代表人:余泽西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北京至张家口城际铁路的建设;经济信息咨询。(领取本执照后,应到住建委取得行政许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铁路局、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原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合同对方当事人资料来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京张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签署情况及主要条款
(一)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与京张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F05包号(项目编号:JW2016-006)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145,277,867元的买卖合同。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15日,北京。
2、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
3、交货地点:各局项目部工地
4、交货方式: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
5、质量保证期:12个月,从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初验运行之日起计算。
6、结算方式: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95%的价款。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买方初验一年后一个月内不计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7、违约责任:合同双方按照约定执行。
8、争议的解决方式: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时,采用向买方所在地的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中标总金额为145,277,867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
入的7.42%。中标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16年及以后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
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2、由于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方面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故公司是否能够在短期内形成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交易对方经营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